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湖北:子女干涉父母“黄昏恋”拟被追责
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近日继续审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据悉,该修订草案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上作出诸多修改, 其中涉及如果子女对父母的“黄昏恋”伸手太长,强加干涉,地方立法可对此进行约束。
近年来,子女干涉父母“黄昏恋”的事例并不鲜见,但解决办法与化解纠纷的手段颇少,留下了诸多隐患。对此,修订草案规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老年人的财产及有关证件,或者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权利。
不仅如此,修订草案还明确了追责条款: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老年人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订草案明确,除了不能对父母的感情生活干涉太多,子女也不能对父母不闻不问,不履行赡养义务。修订草案对赡养、扶养老年人作出具体规定:赡养人、扶养人应当经常探望入住养老院服务机构或者与其分开居住的老年人;对较长时间未探望的,赡养人、扶养人所在的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养老服务机构应当督促其探望。
修订草案还明确,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拒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纳入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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