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描述】
郭律师您好,我从大学毕业之后一直在朋友经营的电器批发部辅助我亲戚打理生意,批发部性质为个体经营户,营业执照只有我亲戚一个人名字。去年四月,由于需要采购一批电器需要资金,我亲戚让我想办法筹集,我从朋友处借了50万元,以我个人名义给朋友打了借条,期限两个月;借款当日,我就将这50万通过我个人账户汇给了上一级批发商老总个人账户,用作进货货款之用,借款期满,朋友向我要钱,我就找我亲戚,要求归还我借朋友的钱,可我亲戚却以种种理由推脱,直至最后他彻底不承认这钱是他让我去借的,说这是我个人借的,与他无关,最后还将我赶出了家门,导致我现在根本不具备还款的能力;我目前手上只有汇款给批发商老总的银行流水,请问律师,如果我要起诉我亲戚,可以吗?还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叩谢!
【郭子福律师观点】
首先,一般来说,借款应当有借据,按你所述真实的情况是转借关系,就是你借了朋友的钱,然后再转借给你的亲戚,你亲戚应当给你打借条,当然如果有借条,这个案子就没什么问题,直接起诉就可以了,问题是你现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你亲戚向你借了钱,所以你可以寻找辅助证据来证明,比如你是否曾向你朋友谈过借款用途,如果谈起过,那么朋友可以做证人,另外,银行流水也是辅助证据。
退一万步讲,如果实在没有其他证据,只有银行流水也没有关系,证明你亲戚转借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以不当得利来起诉,不当得利方可以是你给他打款的那个是一级批发商,这样,他归还了你的钱,他帐再现你亲戚索要。当然也可以直接以你亲戚为被告。
总之,灵活处理,可以在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仍然取得良好和效果。在诉讼中有时像打仗一样,有时需要迂回。(理科思维郭子福律师:中国百强律师、央视主讲律师、经济师、工程师、物理学士、漫画家、国家二级武术裁判、易信公众号:zifuguo,微信公众号:guo-zi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