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福律师2006年法律问答集)请教:这样扣押档案合理吗?事业单位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阿Q123 [网友]
发布时间:2006-6-11 10:08:15
最后回复:2006-6-11 23:23:44
性别:男
职位:自由
来自:河南
我是2002年毕业后签到河北一事业单位了.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当时只是签定了就业协议,当初说的是没有规定服务期限,招聘的人说他们单位不卡人,如果我们想考研单位可以放人.到单位报到工作后的,单位说见习期一年.然而很快人事说要我们签定6年的合同.这和对我们当初”不限定服务期限”的说法相差太巨大了,我无法接受.问其理由,说是单位新出的规定.由于还没签劳动合同,我决定离开.
然而单位却说要离开可以,必须要按照每年3000元6年共计18000元的违约金!我说不是没签劳动合同吗?况且我只来了3个月,连1年的见习都没满呢.人事却说事业单位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只有企业单位才签.我不知道这是真的吗?
后来我给部门的领导写了辞职信,领导和人事都找我谈心,希望我不要走,但我无法接受服务期6年的”新规定”.人事的观点是:如果我这样离开的话,将扣留我的档案.我也向领导和人事表明了我的决心.我说能不能少点,我刚毕业没有那么多钱.但是双方达不成妥协.于是,我就没管档案自己走人了.后来原来的同事告诉我,单位把我除名了.但是我打电话过去,人事部门还是要我赔”违约金”才肯给我档案.
现在这事就这么一直拖着,我没能力也不愿意出这笔钱.
我想请教专家:事业单位真的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吗?他们这样扣留我的档案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应该找那个部门处理此事!!!
答:事业单位现在已经实行了聘用制,所以事业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人事聘用合同,有关人事聘用合同有专门的规定,你目前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则不受合同约束.如果单位扣留档案,你可以向人事局下设的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补充协议必须遵照吗
minzhu
性别:男
职位:其他
来自:河南
本人在外出培训前没有签协议,培训后在单位的强迫下签订了协议,现在没有被强迫的证据,现在辞职,是否必须交纳违约金?
协议不存违法情形则为有效.至于对培训前是否有效,那么看协议是怎么约定的了.
咨询服务
@H@J@ [网友]
来自:珠海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按时受理仲裁申请和裁决,我可以对该机构提起行政诉讼吗?
目前不可以.
这样扣押档案合理吗?事业单位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回复数:3 阅读数:40
主 页 短信息 加为好友
阿Q123 [网友]
发布时间:2006-6-11 10:08:15
最后回复:2006-6-11 23:23:44
性别:男
职位:自由
来自:河南
我是2002年毕业后签到河北一事业单位了.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当时只是签定了就业协议,当初说的是没有规定服务期限,招聘的人说他们单位不卡人,如果我们想考研单位可以放人.到单位报到工作后的,单位说见习期一年.然而很快人事说要我们签定6年的合同.这和对我们当初”不限定服务期限”的说法相差太巨大了,我无法接受.问其理由,说是单位新出的规定.由于还没签劳动合同,我决定离开.
然而单位却说要离开可以,必须要按照每年3000元6年共计18000元的违约金!我说不是没签劳动合同吗?况且我只来了3个月,连1年的见习都没满呢.人事却说事业单位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只有企业单位才签.我不知道这是真的吗?
后来我给部门的领导写了辞职信,领导和人事都找我谈心,希望我不要走,但我无法接受服务期6年的”新规定”.人事的观点是:如果我这样离开的话,将扣留我的档案.我也向领导和人事表明了我的决心.我说能不能少点,我刚毕业没有那么多钱.但是双方达不成妥协.于是,我就没管档案自己走人了.后来原来的同事告诉我,单位把我除名了.但是我打电话过去,人事部门还是要我赔”违约金”才肯给我档案.
现在这事就这么一直拖着,我没能力也不愿意出这笔钱.
我想请教专家:事业单位真的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吗?他们这样扣留我的档案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应该找那个部门处理此事!!!
事业单位现在已经实行了聘用制,所以事业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人事聘用合同,有关人事聘用合同有专门的规定,你目前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则不受合同约束.如果单位扣留档案,你可以向人事局下设的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因病解除劳动关系 回复数:5 阅读数:51
主 页 短信息 加为好友
水土不服 [网友]
发布时间:2006-6-11 0:31:25
最后回复:2006-6-11 23:35:26
性别:男
职位:行政主管/助理
来自:深圳
我有一个朋友,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不幸感染住院,医院诊断为肾功能衰竭,在后续的治疗过程中,病情严重,现在需要换肾。由此产生了巨额的医疗费用。在他住院期间,他所在的企业单方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在工作的2年期间也一直没有为其购买社保。
现在,他已回山东青岛接受治疗。
请问:
1、公司是否有责任承担他的医疗费用,比例是多少?
2、如果现在开始购买社保,后续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得到保障?
3、他现在山东老家,是否可以委托这边的朋友代理起诉?
4、如果委托律师,是否可以代理?
发生地:深圳
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企业解除合同是违法的应当作无效处理,医疗费在单位未给职工参保前应当给与报销.
我该怎么办? 回复数:3 阅读数:33
主 页 短信息 加为好友
有板 [网友]
发布时间:2006-6-10 22:41:39
最后回复:2006-6-11 23:40:36
性别:男
职位:电力
来自:贵州
我在单位骂了同事,语言比较难听,于是单位领导要处分我,要让我待岗同时扣发我的绩效工资。单位的处分是否过重?如果过重,我该怎么办?
单位无权处理你与同事之间的民事纠纷,只有法院有此权利,另外处分是一种行政制裁,只有行政机关有权利对内部的公务员实施,而且处分的原因有严格的限制的,因骂同事而给处分是违法的.
如果扣发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你如果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则申请人事仲裁.
扣工资的问题 回复数:3 阅读数:36
主 页 短信息 加为好友
angelz [网友]
发布时间:2006-6-10 15:26:18
最后回复:2006-6-11 19:11:35
性别:女
职位:广告创意/设计/
来自:深圳
是这样的我上个月8号给公司提出辞职报告!这月9号办理辞职!出来了一份扣款单 1000元,叫我签字 这是去年公司的一批印刷卡片,有一排字的白边前面几个字和后面的做的两个字不一样白,没有预测到的一个错误!!我只是没有发现这个事情。我是设计师 说主要责任是我,要扣我的工资1000元 。 我每个月发到手上的工资都不一样, 合同工资是1900 可是发到我手上的是1600至1860之间
说下周一再来核实这个责任 ! 我怎么办 ???
请各位大哥大姐们帮我分析一下 我的状况!! 十分感谢!!
如果是电脑原因造成的错误,则不应当扣员工的工资,因为电脑是公司提供的办公工具,理当是公司的责任.
有人告我,我该怎么办
诺斯 [网友]
性别:男
职位:企业管理人员
来自:广东
我于2005年11月从原单位辞职,劳动合同是签到2010年(5年),原单位说我违约,要求我赔赏3.5万元,其中违约金1万,与合同一起的培训费2.5万(未另外签培训合同),现在已过去半年,对方一直未起诉,一直是以协商方式,现对方要起诉我,请问我该怎办?
1、对方起诉是否过期。
2、劳动合同是否与培训费一起生效和失效?
3、我离职时未有离职证明,但事实不在该公司上班,请问“劳动争议”是否从离职时起算?
跪谢!
答:劳动合同纠纷需要仲裁前置程序,仲裁时效为从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计算,并不是从解除劳动合同时计算,以前在计算时效时是以解除合同时起算。这一错误已经在实务当中修正,目前一般以协商不成时开始计算时效。所以本案关键的是证据,比如公司有证据证明你在仲裁前60日内你一直同意给付违金的话,仲裁时效未经过。
用人单位规定一般员工提前离职也必须支付违约金吗?
Sanso [网友]
性别:男
职位:网页设计/电脑美
来自:广西
“用人单位规定一般员工提前离职也必须支付违约金”在广西来说是对的吗?
我现在好烦哦。好困惑!想辞职又不是,不辞职又不是!原因是这样的:我从2005年11月就开始工作到现在,还没有真正那到过一次工资,有时候到要交房租或生病什么的,只能写借条想公司借。公司这种做法是对的吗?而且那老板经常说“下个月“或”快有了”来敷衍我们。但当初我在订合同的时候上面写明了如果提前辞职要交合同期限剩下的月份的工资,比如我订了一年,刚做了5个月,如果我要辞职的话,就要交我剩下的那7个月的工作所获得的工资给公司。但我不辞职也没有办法啊,现在连房租都交不起了。合同里面没有明确的工资,而且还有一条“如果公司不按时发工资,就以银行利息的三倍尝还……..”但他没有明确什么时候给,那样的话,那到他死的那天都不给,这样不成了无期了吗?合同这样是不合法的吧!请各位一定要帮帮我哦!
答:合同中未规定给付工资日期的,则应当按通常的方式理解,即每月底给付当月工资,否则即构成拖欠工资了。在公司拖欠了员工的工资达到一定程度(一般实务当中以一个月为准)时,员工即可以为由提出解除合同,而且不需要提前三十日也不需要付给公司违约金(何况违约金约定的数目也不合理)。另外公司还得支付员工补偿金。按你所说应当支付你二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1.合同不需要劳动部门签字即有效.
2.如果是你主动辞职,你没有补偿金,
3.如果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给公司造成损失时你都应该赔偿,但如果没有以上两种直接扣2000元是没有依据的.
4.合同中规定工作28天如不属特种行业则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但一般仅此条款无效,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5,合同中压金条款无效.
6.应当办理各种保险给你.
帮帮我姐好吗???
您好:
我是一名学生,对法律了解的不太细致,希望您能帮帮我们,
我姐和我姐夫两地分居有5年了,我姐一直在姐夫家住着,照顾孩子,,我姐夫在北京工作,但我姐夫身边有了别的女人,今年他们实在不行了决定离婚!我姐想要孩子,但又没有太强的经济实力来养孩子,更怕得不到孩子.
如果我姐他们要离婚,我姐想要孩子,,还要他们对我姐做些赔偿.,,不知道怎么来做能把事情解决的更好,,是不是还要偷拍些我姐夫和另外一个女人的证据…..需要我姐做些什么才能既要孩子又能得到一定的赔偿???????
渴望得到您的帮助,您能把一些技巧,方法发到我邮箱里吗??我的邮箱是:weibohao123@163.com,在此跪谢!!!!!!!!!!!!!!!!!!!
1.孩子会不会归你姐,需要举证比较双方的条件.
2.如果归你姐抚养,则男方肯定需要出抚养费的.
3.如果在财产上想多得或称男方对你姐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话,当然要举证证明你姐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了.
最好请律师协助吧.我在北京,需要帮助请联系:13366338186
1.年休假是否可以规定在请病假或事假时优先使用?
2.对于提出离职的人员是否可以规定其无权享用剩余年休假?
不可以规定,他们是几个不同的概念.年休假往往不会影响工作,而且是对工作做出安排才休假的.
病假则是因病,享受病假工资.
事假则是突发性事件,而职工不得不离开岗位,本身会影响到本职工作.所以享受事假工资,此工资要比休假工资低很多.
对于离职人员无权因离职而拒绝其享受年假.其到底应该不应该享受年假应该看合同中如何规定.
律师,您好!我是05年本科毕业后进入现在公司的.我现在的公司是一家国企里的一个子公司,但没有办理劳动用人资格.当时进公司时,总公司人事部说已过了今年办理集体户口的时间,口头上说让我先在子公司以试用期的身份工作一年,拿试用期的工资,06年7月份再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于是我什么手续也没办理便在公司工作了一年.我公司成立于2001年,但因没有劳动用人资格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跟除总公司正式职工外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所有这些员工的社会保险也是在05年11月份才开始给予统一购买的.我是05年7月10日进入公司,公司也是于05年11月份才给我购买社会保险.今年7月份,按照去年领导的口头承诺,公司应该跟我签订总公司的劳动合同,但领导却答复我说总公司已经不再管理本公司用人合同的事宜,所以不可能跟我签订总公司的劳动合同.我与他申请工资转正的事,也被他拒绝.于是我合同也没签工资也没涨,领导对我就这样敷衍了事.
请问律师,我的权益是否得到了侵犯?因太失望我现在已决定辞职,请问我应不应该跟公司要求补偿我05年7月至05年10月总共4个月的社保以及要求公司发放我一年的失业补偿?毕竟是公司违约不与我签订合同在先.除了这些我还应该争取我的哪些权益?如何争取?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给以我相应的保障?
恳请律师能给予我指点迷津,不胜感激!
公司应当补偿补你05年7月至05年10月总共4个月的社保(已经包括了失来保险,所以不再另行支付你失业损失),
因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你离职的话还应当补偿你二个月的工资的补偿.另如能证明你当时的口头合同的话,也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你当时答应给你的工资的差额.但你不需要提交辞职报告,直接离职申请仲裁就可以了.
律师您好:
朋友单位未给缴纳2000.5–2003.12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经多次与单位协商,养老保险给补交了,被告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过期不能不交,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谢谢答复!
正确,
养老保险属于累加险,所以补交.
失业与医疗属于意外险,不累加,所以无需补交,其实补交以前的没有任何意义.
谢谢各位.这里还有个问题,我在试用期间的应缴4金已经从工资中扣除,但公司并没有为我交纳.如果我现在想要离职的话,可以要求赔偿吗? 好象说新劳动法规定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也要支付一定的薪资,不知道我的情况对该法条是否适用,另外新的劳动法什么时候出台呢? 在这里被这个澳洲老板欺负得太苦了,连晚饭都不许在7点半前吃,可是要维权,又要牺牲很多东西.刚刚咨询过上海的一位律师,她告诉我以上这些都不足以索赔,我所能要求的只是补偿加班费.但这里是个小办事处,加班是强制的,而且没有考勤系统.取证困难,难道就只能这样忍气吞声的离开吗?
1.没有为你上保险的,单位应当承担补交的责任.但外企需要有用人权办理比较复杂一些.
2.你现在辞职,可以以单位不为你办保险为借口,那么单位还得付补偿金给你.
3.加班费要求赔偿当然也没问题.
企业扣发员工工资有标准吗?
时下,很多企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有的员工工资很低,每月罚几次款就差不多了。请问?企业对员工进行罚款,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数额吗?
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罚款是行政处罚,除国家行政机关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罚款
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虽有部分行政职能,但只是对外,对内仅有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权,但也无罚款权。
而对员工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仅有要求职工赔偿损失的权利,这个权利与罚款权完全不同。所以企业对员工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不能超过损失额,同时损失大的每月也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
另外,企业对员工的违纪违规可以给予扣发奖金(前提是扣奖金有明确的条件),但这与罚款与完全不同。
女方所写签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男方与女方2002年结婚,婚后因双方互感厌烦,女方提出离婚 ,并与05年04月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财产没有进行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出资在青岛市城阳区购买网点一处,产证户主为男方,房款36万,首付12万,其余贷款在离婚前以还清,其中男方家里拿了一部分,夫妻共同还了一部分,离婚前女方在男方父亲的压力下签下一张欠条,欠条内容大致为:“此网点有24万是向男方家里借的。目前此网点已经出租.
1 女方所写签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 现租金是否应归双方共有? 3 若女方希望在几年后房屋出售时再拿回自己应得的房款。应该怎么办?需要现在签协议明确吗?
向律师朋友请教 在此深表感谢!
1.女方所写签条仅具有证据的效力并非协议.如能证明所打签条为他人胁迫,则此签条无效.
2.既然无财产协议,那么”网点”仍为共有财产,租金双方共有.
3.此房出售时当然可以拿回应得的房款,至于签条如果认定有效的话,仅说明有共同债务24 万,由双方共同偿还即可.与此网点房产无关.
提出离婚方一定要给对方补偿吗?
我和先生结婚10年,有一个8岁的女儿,现在感情不合我提出离婚.先生不同意离婚.我们
没有其他财产,只有一套房子,是婚后购置的,买房的时候他父母拿出5万.我父母出了3万.后来他因为要跳槽和原单位了断关系,向他妈借了3万交给原单位,又因为做生意入股向他妈借了5万(入股时是以他妈的名字登记的),生意周转不灵,又向他妈借了2万.请问现在我如果提出离婚,我享有哪些权力和义务?
另外,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订立的有关经济独立的协议是不是有效的?
首先经济独立的协议如无其他情形是有效的,这需要律师对协议进行审查才能下定论.
再如果协议有效,那么一般债务谁借谁还,具体与协议有关.如果协议无效,债务一般来说共同偿还.财产的分割与此类似.
至于是谁提出的离婚不影响实质问题
建议找律师协助.13366338186
两年前,我是经人介绍认识她的,当时我三十岁,她二十六岁.原先并不认识,双方年纪不小了,两边的父母也很心急,几乎是见了一次面就把事情定了下来.2005年过年前办了婚礼.因为我在外地工作,她在当地上班,我工作也很忙,加上没有双休日,平常我在长假或工作中抽空回家,这次回家后她突然说要和我离婚,我很震惊,没想到才结婚一年半就会出现这种情况,而且她还说结婚她后悔了,她是被她父母逼着和我结婚的.我知道我们原来没有感情基础,但是我年纪也不小了,既然结婚了,那么可以逐渐培养感情.可是她却坚决要和我离,并且当着我父母的面说她对结婚恐惧.,然后就是回娘家住(我们两家很近),我七月份回家的,她住在家里的时间只有一个星期左右,这段时间我经常往岳父家跑,希望她能改变主意,她依旧说要和我离.这样的话,没有办法,答应她,财产如何分割?房子是我父母的,嫁妆是双方共有的吗?我可否要她把彩礼和金银首饰退给我?我是否可以提出要求她赔赏我损失费?可以的话该如何赔?盼答复!
嫁妆除专属于个人用品之外的为共同财产,彩礼一般要不回来,首饰如是婚后买的可以按共有财产处理。至于赔偿需要寻找对方的过错,比如冷暴力目前已有判例中认定。建议找律师协助.13366338186
我们是外地人,现感情破裂要离婚,只有在我自愿不要房子和存款还有孩子的情况下他才同意离婚,所以我只能上诉了。
1.我是否一定要对方的户口所在地上诉,有现在地方的居住证可以不回户口所在地吗?
2.孩子现在快两岁了,他收入是我的2倍,孩子能随我吗?
3.房子是两人的名字,他是户主,有一半费用是他去还贷的,产权在结婚前拿到了。这样房子我能分到现房价的一半吗
1.可以在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2.孩子归谁需要考虑很多条件,不只是经济收入。
3.婚后还贷部分找共有财产处理。
建议找律师协助.13811660988